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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轉型正義的反思到歷史記憶的倫理」講座側記

文/許峰瑞(臺大社會系碩士生)

左起為中研院社會所副所長汪宏倫、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許家馨、政大政治系副教授葉浩
左起為中研院社會所副所長汪宏倫、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許家馨、政大政治系副教授葉浩

講題:臺大出版中心×台北國際書展《歷史記憶的倫理:從轉型正義到超克過去》
主講:許家馨(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
主講:葉浩(政大政治系副教授)
主講:汪宏倫(中研院社會所副所長)
(依發言順序)
時間:2024年2月23日(五) 19:00-20:30
地點:台北國際書展@台北世貿一館D620展位

《歷史記憶的倫理:從轉型正義到超克過去》出版於2024年二月,本書集結了人文社科跨領域的學者,診斷轉型正義在台灣面臨的困境,同時提出具在地歷史意義的實作建議。台北國際書展的活動是本書推出後首次公開演講,編者許家馨提倡「議題化轉型正義」,即其概念、實踐與後果都值得討論與反思,無法完全移植其他國家的經驗;作者葉浩則介紹漢娜鄂蘭的思想資源,反省以普世價值或宗教性格為基礎的轉型正義論述,提供轉型正義的世俗化理論;作者汪宏倫除介紹本書內容外,更深入淺出地指出當前轉型正義與和解共生的張力。

轉型正義的兩種想像:法庭之上,歷史記憶的劇場

台灣的轉型正義面臨了什麼問題呢?許家馨首先駁斥了一個簡化的推論,轉型正義的進展並不是全由領導者的政治意志所決定,他也補充了台灣轉型正義工作的法律背景,在國際中鮮少可以參照的案例,卻大量繼受德國的規範,忽略了台灣特有的「歷史記憶的衝突」。

許家馨認為台灣主流的轉型正義版本是「法庭的想像」——只要確認歷史事實,再由法庭審判,就能成就正義。在這個版本中,轉型正義的規範與價值都是給定的框架,然而,台灣卻存在歷史記憶的矛盾,並不是所有人都同意同一種正義。歷史真相被鑲嵌在更宏大的歷史敘事中,台灣這個共同體缺乏一致的框架,歷史被挖掘出來後,無法敘寫連貫的真實,才是台灣轉型正義遲遲無法進展的癥結。

顯然,只交由法庭來決定轉型正義也遠遠不足。許家馨於書中強調「對話」的重要性,順勢提出了轉型正義的另一種想像——劇場的想像。「劇場是人們肩並肩觀看歷史的地方」,台灣轉型正義的處境不同於德國,其作為二戰戰敗國的審判與檢討,都相對於台灣更無疑義。台灣當前面臨複雜的歷史記憶衝突,劇場的意象意味即使過去曾有分歧、曾有不義的歷史,但我們仍願意「認領」不同群體的記憶,作為台灣的共同體。

漢娜鄂蘭的思想資源:講共同的故事

葉浩延續許家馨提到的困境——台灣的轉型正義難以參照國際經驗。德國轉型正義的基礎來自自然法的傳統,自然法相信人權是橫跨時空的普世價值,納粹政權的「惡」在這樣的價值下便昭然若揭;而南非的轉型正義仰賴黑人與白人共同的和解信念,這源於基督宗教的思想基礎。台灣並沒有自然法與和解的宗教基礎,需要自行建構轉型正義的理論與實作。

既無自然法與和解的基礎,那麼台灣社會的轉型正義該走向何處?葉浩援引漢娜鄂蘭的概念,建構台灣版本的轉型正義理論。首先,「惡」的哲學思辨,平庸之惡讓我們了解根本惡不一定涉及意志,而是極權主義對於人性的摧毀造就了根本惡(葉浩,2024:310);接著,極權主義的政治條件,即政治被視為「製作」,與「法庭的想像」異曲同工,人民被用作材料,成就定於一尊的極權政治;最後,極權主義的社會條件——「世界異化」,人們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對於公共事務冷漠且無感於他人受苦,滋養了極權主義。葉浩提倡應用這三點對於極權主義的反省,克服「法庭的想像」,轉型正義於焉不僅是司法正義,更能夠超越基督宗教的思想基礎。

葉浩進一步借用鄂蘭「重講故事」的概念,「如果想介入現在,就需要靠大家一起寫歷史,創造未來可被傳頌的故事。唯有認定自己是這個社會的成員、是故事的共同主角,才有辦法認領涉及所有人的歷史故事」,這個框架消解了不同歷史記憶的張力,也重新解讀了普世人權,更能夠由下而上的改造台灣的政治文化與強化共同體的精神。

轉型正義或和解共生?轉型正義的限制與反思

汪宏倫對於轉型正義的評論與前二位有許多相異之處,他也自承立場極端:「我開始對這個問題感到憂慮,是民進黨政府開始成立促轉會,推動所謂『轉型正義』,我實在看不下去、忍無可忍了!作為一個公民、知識工作者,不出來說點什麼,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我就開始接觸轉型正義的研究 ⋯我甚至覺得我們不要再談轉型正義了,需要拆解(undo)轉型正義。」

他從知識上與政治上的角度來說明為何不該再談轉型正義。首先,從知識來說,轉型正義這個詞彙承載了太多不同的事件,從二戰後德國、日本作為戰敗國的審判,到第三波民主化甚至90年代的南斯拉夫內戰的處理,國際的學術討論都是以轉型正義這個詞彙加以分析,使得這個概念大而無當;台灣的案例也同樣如此,二二八事件、四六事件與林宅血案都應該獨立的討論,還原歷史真相,而非用一個概念囊括。

接著,政治的角度則牽涉台灣的特殊性,若目標是台灣共同體的和解共生,轉型正義無法達成這個目的。從最表面的制度命名來分析,世界上僅有突尼西亞、馬爾地夫與台灣以轉型正義為名來推動政策並作為機構的名稱,台灣常常參考的韓國、德國、南非,則是以「超克過去」、「真相與和解」為號召,這顯示了台灣轉型正義目的與手段倒置的問題。歷史記憶的衝突又加深了正義與和解的張力,愈執行轉型正義,反而愈撕裂台灣的共同體。台灣尚未迎來一個共同體的奠基時刻,也因此無法敘寫共同的歷史,綠色典範不願承接1949年以前藍色典範所推崇的歷史記憶,而藍色典範也極力迴避或忘卻二二八事件、白色恐佈這些綠色典範所凸顯的「義務記憶」(汪宏倫,2024:128-129),缺乏共同體的道德基礎,裂解出兩種版本的歷史記憶,維持台灣的民主在中國因素大舉壓境的條件下變得困難,轉型正義使人們更分裂。

講者對談與現場提問:議題化轉型正義的後果

汪宏倫補充,他認為現在轉型正義的內容並非錯誤,但概念和作法需要調整。他提出「不要再談轉型正義了」,共同體內部的歷史需要更多對話以相互理解,有許多歷史不能以正義來審度。許家馨則從翻譯的角度側面認同轉型正義可能帶來的問題:西方常常混用法律與正義兩詞,台灣並無同樣的語意,轉型正義卻成為司法的正義,壓縮了對話的空間,「轉型正義既然是正義,哪有什麼好對話?就變成教育那些不懂的人。」

葉浩也認同轉型正義的關鍵詞應是對話。在現有的文獻中,轉型正義包含審判過去戰犯或威權加害者、第三波民主化的歷程以及戰後的國家重建,但這三種問題同時在台灣出現,將這三件事統稱為轉型正義,就出現了孰先孰後的辯論與概念的混淆。總結而言,他相信轉型正義不只是歷史正義,而是為了共同的未來、兼顧現在的社會與政治條件,試圖處理歷史的問題,這三件事對於當代台灣來說,都是重要的政治問題,不應混為一談。

現場搜集了兩個討論問題。第一,聽眾提問:在轉型正義的工作中,國家與公民社會分別應扮演什麼角色?葉浩認為國家與公民社會都需要共同參與,國家可以提供對話的平台與架構,並清除威權遺毒如避談政治、善惡二分的決定論,重建適合民主社會的政治文化,公共知識份子則需要創造出屬於台灣轉型正義的語彙,而非移植西方的理論與概念;許家馨轉而強調對話的心態,他認為目前台灣的公共領域,莫不是以選票壓制對方,就是在態度上壓抑對方發表意見的可能性,「轉型正義的民間團體,有多少是以和解為職志的?⋯台灣曾經長出和解的價值,但我感覺近年已經失落了。」而汪宏倫則從反面回應這個問題,延續他對轉型正義的批判,他認為國家不應介入「何為正義」的裁決。

第二是針對汪宏倫老師的提問,一方面確認汪宏倫的論點,另一方面質疑其論述的後果——「這樣的說法很可能是對岸和國民黨的spanner 1,甚至可能是概念上的兵器」。汪宏倫說明,他並不只反對轉型正義的形式(名稱),他也反對轉型正義的內容。由於國家的共同體尚未有個奠基時刻,此前的「正義」並無法說服所有的人,反而強化了彼此的怨恨。而對於其論述的效應,他欣然地接受藍色典範的支持,他期待「轉型正義被民進黨作為鬥爭工具」這種論述不再出現,不同的政治立場間應該要進行更多對話。他進一步補充,歷史非常複雜,不是所有案例都能直接斷言善惡,舉例來說,汪宏倫指出白色恐怖中固然有冤假錯案,但目前亦有許多研究發現有些人確實為台灣共產黨,那麽他們是善且正義的嗎?他認為並不那麼理所當然,因此才更應該要打破加害者與被害者的二元對立,轉而尋找共同體對話的基礎。

許家馨總結,看待歷史有很多角度,透過愈深入的了解,愈能了解當時人的處境,「歷史是個陌生的國度」,認識歷史能讓人變得更加謙卑,不應斬釘截鐵地斷定何為正義,期待這本書提出對話的議程,影響下個階段的轉型正義,朝向超克過去、和解共生邁進。

//參考資料//

汪宏倫(2024)。我們能和解共生嗎?反思台灣的轉型正義與集體記憶。收於許家馨編《歷史記憶的倫理:從轉型正義到超克過去》,頁95-166。
葉浩(2024)。介於過去與未來的政治行動:論鄂蘭思想之轉型正義意涵。收於許家馨編《歷史記憶的倫理:從轉型正義到超克過去》,頁299-346。

//註釋//

  1. Spanner直譯為扳手,引申意為計畫破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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