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學與社會科學的結合
文╱王崇怡(政大歷史所碩士生)
講題:改變『主體認同』就夠了嗎?──台灣史學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主講:柯志明(中央研究院社會所特聘研究員)
主持:王泰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臺大講座教授)
時間:2020年10月30日(五)19:00-20:30
地點:臺大社科院3F梁國樹國際會議廳
台灣史學的革命僅止於改變主體認同嗎?歷史寫作與社會科學之間如何相容、互補?台灣史學界又該以何為典範進行轉變呢?柯志明教授作為中研院社會所與臺史所的研究員,兼長於社會科學與歷史學領域的知識體系,在此次演講對上述問題提出其觀察。
主持人王泰升教授,同時擔任台灣史論叢總策劃者,在《島史的求索》一書的總序中,表明此書是為台灣研究奠定史學素養基礎。基於此,臺大出版中心有別於過去概論式的教科書形式,將各論題具代表性的單篇論文集結成冊,為人文學界學者提供必要的台灣史基礎知識。易言之,「台灣史論叢」在人文社會科學與歷史學界領域之間建一座橋樑,讓人文社會科學運用多面向的理論,精緻化歷史學研究,使台灣歷史圖像更加深刻。為此,王教授奉《番頭家:清代臺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以下簡稱《番頭家》)為社會科學與歷史學結合的著作為經典,邀請作者柯志明教授進行演講。
《番頭家》為柯志明教授於2001年出版之著作。柯教授在《番頭家》中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係就台灣史的研究實作,反思「台灣史學作為一個知識體系」的概念。此處所指的史學為historiography的概念,也就是史學理論、史學寫作的歷史之意。他從中探討「史學革命」,也就是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此一轉移不只是主體認同的轉移,更指涉史觀與研究方法的轉變。
柯教授從《島史的求索》中所收錄的杜正勝〈新史學之路——兼論台灣50年來的史學發展〉(以下簡稱〈新史學之路〉)一文談起。強調收錄此文並非要奉其為圭臬,而是以此為借鏡。杜正勝以《新史學》的創刊反映台灣史學的變革,其創刊理念倡議台灣史學界展開更加多元的課題研究,突破過去台灣史學社群以中國史為主體的研究脈絡,杜正勝更在此之上提倡以同心圓史觀,扭轉以「中國主體、台灣附屬」來認識台灣社會的角度。惟此理論涉及不同政治立場,也缺乏過去史學研究基礎,是以最後無法落實。然而柯教授肯定杜正勝對於歷史學界改革的自覺與自信,雖無法即刻見成效,但終將會水到渠成。
柯教授試圖為台灣史學的改革建構新的知識體系,並以中國新史學作為此知識體系之格局,再在哲學層次上思考台灣社會的存在與知識如何可能。關於台灣社會存在的思考是本體論層面的討論,探討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也就是專制帝國與中國社會之間的關係。至於台灣社會知識如何可能,則屬於認識論的層面,柯教授以此探討歷史敘事與社會科學的體用關係。柯教授也指出台灣史學界中,歷史敘事與社會科學的關係是相互排斥的,且在台灣史學研究中是缺乏國家的論述。言談之間,柯教授也感嘆過去杜正勝倡言台灣史學革命,如今台灣史學界卻擔憂社會科學理論之於史學界恐有越俎代庖之嫌。
從本體論來看台灣社會的存在,柯教授提到邵氏柏(John Shepherd)在台灣史研究上首開以族群關係視角的社會研究風氣,也提及陳紹馨、陳其南等研究者在台灣社會分類研究上的貢獻,也指出後者研究缺乏國家權力之於社會影響的論述。是以,柯教授更進一步提問:國家權力如何在全台整體治理層次上因應具體實作的問題,逐步調校改善,形成一套可堪運作的常態體制?此常態體制又如何在地方治理層次的實作裡陷入危機,而不得不因應轉化?基於此些問題,柯教授從認識論層次,提出看待台灣社會的方法。
就認識論層次而言,柯教授以中國新史學為認識台灣社會的研究方法典範。柯教授以自身經驗指出,杜正勝〈新史學之路〉一文中提到的社會科學和歷史學的融合,在台灣史研究中並未被重視,甚至台灣史學界對於社會科學界是有所排斥的。接著以《番頭家》作為方法學討論的實作案例,《番頭家》的寫作策略,將歷史敘事與社科論證分開討論,並在社會科學理論部分進行概念分析,通過演繹將彼此概念作聯繫,明確交代該書理論架構。然其事後認為如此作法在關鍵性的命題與證據上將有所扞格,是以柯教授提到,須先確認社科論證與歷史敘事作為認識論上,兩者為不可相容的異類(epistemological other),再探究兩者結合的方法。
柯教授將社會科學比為「檢查哨」,認為社會科學理論提供歷史敘事有力的證據基礎作為支持,同時也強調好的歷史寫作應該避免社會科學論證妨礙敘事的流暢性,也就是說,柯教授認為其著作《番頭家》是失敗的「歷史寫作」。但也因此得以用《番頭家》的「先敘後論」作為範例,探究歷史敘事與社科論戰的分與合。柯教授認為歷史敘事可以豐富化社會科學的解釋,而社會科學可以分析性地發展敘事的理解,並將堅實的證明與清晰的概念互補,講出更好的故事。最後柯教授提到,在台灣史學界裡,社會科學與歷史敘事的結合,以及國家權力的治理部署能否被納入研究,仍有待實作與時間的考驗。
在演講最後,由主持人王泰升教授作結。王教授從法學角度討論史學敘事,提到社會科學和歷史學實是可互為主體,因其各有認識的目的,或許無須刻意劃主客之分。在會後的發問,有名聽者提到史學變遷的問題,聽者向柯教授提問其如何在歷史敘事與概念間,處理不同時間的名詞變化。對此,柯教授肯定社會現象是有其時間性,無法使用非時間性的法則貫通,是以必須用歷史敘事去說明某些無法用法則解釋的現象。主持人王教授也補充其研究日治時期法制的心得。除了使用史學常見的檔案、報紙、小說等史料,同時與統計學者合作,運用統計學的交叉分析,補充其敘事的證據材料,統計學者也可以從中另外得到統計學的新法則,雖然是同一份研究,但彼此認識目的不盡然相同,是以歷史學科與統計學等社會科學領域是不必然有主客之分。此外,統計結果若與敘事相扞格,意味著其須重新建構敘事。他認為,這也是學者們在探求真理的道路上必須面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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