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心理科學發展簡史、研究取向與學術內涵(摘錄)
胡志偉(臺大心理系特聘教授)
1.1 心理研究
1.1.1 心理學的學術淵源
心理學的英文psychology是從psyche與logos兩個字合成。前者意指靈魂,後者則是道理或學問。換言之,心理學的字面意義就是探討心靈的學問。自古以來,人類對自己的心靈活動感到好奇,哲學家與生物醫學家都曾對它如何運作提出種種的疑問並試圖解答。他們最想要知道的問題是形而下的肉體與形而上的靈魂間的關係。一元論(monism)的哲學家認為身心是一體的,至於所謂的「一體」,「唯物論」(materialsim)者認為物質肉體運作可以產生心靈活動;「唯心論」(mentalism)者則認為所謂物質世界不過是心靈活動產生的感知,實質上並不存在。二元論(dualism)者則認為身體與心靈是獨立運作的不同個體,例如法國學者笛卡兒(René Descartes)就認為肉體是透過機械式的反射(reflex)產生活動,靈魂則另外存在,但可以透過腦中松果體(pineal gland)指揮身體。這爭議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甚至吸引了許多諾貝爾獎得主的討論與研究(Sperry, 1980; Crick & Koch, 2003)。
有關心靈的另一個問題是心智能力有個別差異,先哲一再討論心智能力的內涵以及其差異究竟來自先天或後天。笛卡兒主張理性主義(rationalism),認為人是天生智慧而理性的,小孩因成長逐漸由懵懵懂懂到通情達禮,其天賦智能的發揮猶如花蕾綻放,不假外求。但是英國的經驗主義(empiricism)學者洛克(John Locke)卻認為人的智慧需靠後天學習,心智在出生時猶如一塊空白泥板(tabula rasa),依賴歲月在上面刻下的經驗痕跡而聯結成智慧。這個先天與後天的爭議,將會以不同形式頻繁出現在本書後續的章節中。
有關心智能力的第三個問題是人究竟是有個渾然一體的心靈,掌控各種彼此相關的能力?還是有分割而獨立的不同心智官能(mental faculties)?換言之,人的智慧到底是一元還是多元?聰明的人是否事事聰明,還是各擅勝場?與此相關的議題是,這個一元或多元的能力,是由身體哪一個器官負責?醫學鼻祖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認為人體中的黃膽汁、黑膽汁、血液與黏液不僅決定身體運作,也決定心靈運作,每一種體液對應一種性格形態。亞理斯多德(Aristotle)認為心智能力與血液有關,核心是在心臟,羅馬帝國的御醫賈倫(Galen)用研究證明心智活動可能與腦有關,隨後神學家與醫學家形成一套理論,認為前腦室負責感知,中腦室進行推理思考,後腦室儲存記憶,此即「功能區位化」(functional localization)主張的濫觴。直到文藝復興時代的學者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才用證據推翻這個腦室學說,認為心智能力的基礎是腦中實體組織而非腦室空腔。時至今日,在最先進的認知神經科學研究中,依然隱約可見功能區位化的痕跡。這顯示科學心理學在一個半世紀誕生前,人對心靈的興趣與探討,已經由哲學之父與生醫科學之母孕育了兩千年之久。
1.1.2 心理學的定義與研究主題
對現代人而言,心理學不是一個陌生的詞彙;一般人通常會將它與「情感與精神問題」、「親子關係」、「兒女教養」、「老師教學」、「公司人事篩選」,甚至「罪犯行為與動機」等聯結在一起。這些從「心理」這個詞彙產生的聯想,的確在心理學的研究範疇之內,不過這些較常出現在媒體報導的話題,只能涵蓋心理學的部分範疇。以臺灣各大學的心理系為例,的確有教授在醫院中進行助人工作,從事心理疾病的診斷與治療;也有教授與企業界合作,探索公司文化,找出最適合公司的管理與營運模式;更有教授研究如何幫助正常小學生理解語文或數學,或者幫助資優生發揮他們的天賦,甚至協助有學習障礙的學生克服他們的困難。
然而在這些心理系中,還有很多學術活動在進行。有些教授致力於探討人如何偵測、記錄、整合以及運用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的經歷,他們如何產生喜、怒、哀、樂等不同的情緒,以及這些思維與情緒歷程在人類各種決策中扮演的角色。心理學家不僅研究這些共同心智歷程在成人身上的運作狀況,也探討它們由初生、成熟到老化的過程,以及它們在個體與個體間、社會與社會間以及正常與病變間的差異現象。心理學教授還進一步探討這些正常與變異行為的生理機制:例如猴子的視覺皮質在看到白底黑影或黑底白影的圖像時有什麼不同的反應,刺激或破壞大白鼠腦中的某個部位後,大白鼠的情緒與行為會產生什麼變化;改變小鼠神經系統某個基因表現,如何導致類似精神疾病的怪異行為。
上述教授研究的議題不同,他們做研究的對象和用來收集資料的研究方法也不一樣。原則上心理學研究的核心對象是「人」,在實驗室中收集他們對特定事物的反應,或在日常環境中,用問卷、訪談、文件分析等方法收集研究資料。但是在某些無法直接用人進行研究的議題,心理學家會利用動物模型甚或電腦模擬進行研究。所以「人」並不是心理學家研究的唯一對象,大小鼠、猴子、鴿子、魚、小雞等動物,都是心理學家研究的對象,而計算模型(computational modeling)在心理學研究中也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因為心理學家研究的議題和使用的方法非常廣泛,所以心理學界會用一個涵蓋面廣卻又簡潔的句子來定義自己所探討的學問。目前,心理學的定義是「探討心智與行為,以及二者關係的科學」。
心理學家常常會強調心理學是一門「科學」,這其中雖然反映了一種類似「青少年強調自己已經成熟長大了」的心態,但也彰顯了心理學一個不同於其他科學的特性:在大多數心理學家心目中,「科學取向的心理學」有誕生的明確地點(德國萊比錫)與年代(1879),這和現今物理、化學或生物等科學的自然形成似乎不盡相同。雖然心理學只有短短的一百多歲,但在這段時間裡,心理學的定義卻發生了數次的變革;變革的原因是心理學研究主流的派典(paradigm;參見下文說明)發生變化。剛剛提到的心理學定義是在二十世紀後期才在學界形成的心理學定義;在那之前,心理學學界對心理學的主流定義並非如此,1970年前後,心理學仍被定義為「純粹研究行為的科學」,「心智」一詞在當時還是禁忌而被避免,更遑論「心靈」。本章將簡介這段心理學的發展歷史,使讀者除了瞭解心理學的發展過程外,還會知道一些重要的心理學家,以及他們所代表學派的心理思維和研究方法。
1. 2 心理學的科學取向
1.2.1 實徵科學研究與直觀
前文說到,心理學的研究議題的涵蓋面很廣,而心理學家們用來探討議題的方法也頗為歧異。但在這多樣性中,心理學有某些共通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絕大多數的心理學家都採用科學方法進行研究。從眾多有關「何謂科學」的哲學性討論中,我們可以為科學整理出下列「特質」(Clough & Kruse, https://www.
storybehindthescience.org/pdf/characteristics.pdf):
1. 科學家相信宇宙具有規律性,亦即事件的發生有其因果關係。
2. 科學的目的是在一堆看似蕪雜的現象中,找出現象之間的規律。換言之,科學研究的目的是建立理論來解釋現象,所謂理論就是研究者對規律的想法。
3. 建立理論時,研究者的根據是研究中收集到的「實徵資料」。所謂實徵資料是指研究者在研究中客觀取得的資料,而非根據自己的臆測所推斷出來的資料。常見的取得資料方法是實驗法;研究者在實驗中有系統地操弄或改變理論中的「因」,然後測量「果」,觀察「因」的改變會不會造成「果」的變化。若兩者之間的確有此關係,就支持該理論。
4. 科學理論整合與表達研究者對因果規律的想法,人對理論雖然有穩定和持久的期待,但科學理論隨時可以被新出現的證據修正甚或推翻。一個無法被推翻的理論通常不是科學理論。
5. 因為科學理論是可被修正的,所以它的建立過程必須公開,以便其他的科學家加以檢視和重複驗證。
由於科學具備上述的特質,所以應用科學方法研究會導致以下的正面結果:
1. 因為研究需要被「公開」和「重複驗證」,所以科學家認可的現象通常能夠被穩定地重複發現;透過對現象多次的觀察,科學家能夠更精確地描述目標現象。
2. 當研究者能夠精確地掌握某一現象時,他們才能提出經得起重複考驗的「理論」來解釋現象,然後再利用提出的理論來預測和控制該現象。
3. 藉著理論的引導,研究者能夠朝著一定的目標與軌跡進行研究,這使得科學界能夠快速地收集訊息,累積成豐厚的知識。
我們在生活中,其實也像科學家一樣,對周遭發生的事情產生疑問,思索原因,並形成解釋(Nisbett & Ross, 1980)。例如,當我們看到一家平常生意普通的餐廳,意外地排著長長的人龍,我們會感到興趣,甚至疑惑:為什麼忽然有這麼多人來這裡用餐?是因為餐廳換了一位新的優秀廚師?還是因為餐廳正在舉辦特賣活動,提供大折扣?於是我們詢問排隊等候的客人,尋找現象的解釋,然後根據解釋,做出後續行為―加入人龍排隊或轉身離開。
一個人的日常生活經驗(包括透過觀察別人取得的經驗),提供了他進行各種「研究」的機會。在這些「研究」中,他觀察到許多現象(或事件)的來龍去脈。這些觀察提供他對現象(或事件)成因形成假設的機會,而現象發展(或事件結果)也提供他驗證假設與形成結論的機會。這些研究增進他對周遭人事物的瞭解。他可能學到:帶著微笑,有禮貌地問路,比較能夠獲得他人的幫助;當一個人工作、交友遭遇挫折時,他很可能會情緒低落甚至暴躁,這時最好別和他發生衝突;當一群人聚在一起時,比較可能做出平時他們不會做的事情,要小心防範。這樣形成的直觀心理學知識,常被稱為「百姓心理學」或「常民心理學」(folk psychology)。
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做的非正式研究的確豐富了人們的知識,讓他們和外界互動時有所參考。可惜的是,一般人做的「日常生活研究」與科學家做的研究之間,有著關鍵性的差異,這些差異造成了一般人的「研究結論」不盡正確。這是因為人們的行為常常會受到許多因素影響,但人們卻不自覺。例如,有一學者在研究中,會一次呈現兩或三個英文字母為實驗刺激,然後讓參加實驗的人(在心理學中,習慣稱他們為「參與者」〔participants〕)自由地從其中選出一個他們比較喜歡的字母。研究發現,參與者比較傾向於選擇那些和他們的姓或名的第一個字母相同的字母;如在「B、J」中,Jane Wang比較傾向於選擇「J」。有趣的是,參與者在意識中並未察覺到這種關係(Nuttin, 1985)。
這些人們不自覺,卻會改變他們行為的因素,影響到人們「日常生活研究」的品質。例如,人們比較留意發生在眼前的生動事件;當人們對事情有了看法後,常會不自覺地只找支持自己看法的證據。這些偏差會使得一個人對事情的觀察不夠全面,而偏頗的觀察會影響他以後收集資料的客觀性。例如,A同學偶爾看到隔壁班級發生「甲生攻擊乙生」的事件,這個生動的事件會吸引A同學的注意,甚至讓他形成「甲生具有高攻擊性」的印象。在其後的日子裡,這個先入為主的印象會影響A同學;一旦「甲生與人發生衝突」就會特別容易引起A同學的注意,並將衝突事件留在記憶中。也就是說,當A同學「重複驗證」自己的結論時,他會選擇性注意,並記憶那些符合結論的觀察,同時忽略那些不符合結論的現象。
然而,A同學在觀看「甲生攻擊乙生」的事件後,形成的「甲生具有高攻擊性」的初始印象是正確的嗎?可能不盡然,因為A同學不知道「攻擊事件」發生之前,甲乙二人之間的互動,以及兩人過去的恩怨。而在這個事件發生後,A同學不自覺地在他對甲生初始印象的影響下,偏頗地收集符合該印象的資訊,所以A同學對甲生性格的推斷,其正確性是令人質疑的。這個例子說明了不符嚴謹科學論證的「百姓心理學」不足之處。
1.2.2 科學心理學的誕生
人總是對「人」感到好奇,而且古今皆然。所以我們可以在荀子和孟子的論述中,找到他們對於人性的看法。荀子在〈性惡〉篇中說道「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而孟子則持不同的看法,認為人皆有「仁義禮智」的性善一面。我們也可以在西方早期的哲學家中看到他們對知識起源的爭辯和理論。這其中對人性與心智本質的智慧與論點有其值得重視之處,但是在十九世紀中葉以後,一些學者卻對這些論點產生的模式感到不滿。他們渴望以更客觀的方式探討人類心理的議題,其中代表人物馮特於1879年在德國萊比錫大學裡建立實驗室,企圖以科學方法探討心理議題,這被視為近代心理學研究的起點。馮特生於1832年,1856年畢業於海德堡大學;其後在該大學任職,擔任助理、教授等職。1874年,馮特曾經短暫地在蘇黎世大學教授哲學;1875年他隨即轉到萊比錫大學任教。馮特是第一位稱呼自己為「心理學家」的學者,也是有史以來,第一位建立心理學實驗室的人。一如當時其他的學者,馮特的學識是廣博的;他大學畢業時,獲得的是醫學學位,之後曾任傑出物理學家兼生理學家漢姆赫茨(Hermann von Helmholtz)的助理。
受到韋伯(Ernst H. Weber)及費區納(Gustav T. Fechner)兩位任教於萊比錫大學的知名心理物理學家的影響,馮特在1862年就開始思考如何以實驗的方法,進行心理學研究。在一本書的序言中,馮特寫道:實驗方法終將在心理學(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只是目前很難被人們全盤的認識到……一旦靈魂被看做是一種自然現象,心理學也將被看做是一門自然科學,而實驗方法也一定能在這門科學中更為廣泛地被使用(參見Hunt, 2000)。於是採用科學方法進行研究的心理學誕生了,下列的因素使心理學界推崇馮特為心理學之父:
1. 馮特建立了第一個研究心理學的實驗室,並身體力行地以實驗探討知覺與情緒,扭轉了心理學過去的習慣與形象。這個實驗室在1883年被萊比錫大學正式認可為大學的機構,成為當時想學習心理學人士的求學夢土。
2. 馮特桃李滿門,他指導過近二百名博士生的論文。在這些學生中,有許多成為重要心理學家或教育家,在歐美大學機構中任職。例如,詹姆士.柯鐵爾(James McKeen Cattell)任職於賓州大學,是美國第一位心理學教授。史皮爾曼(Charles E. Spearman)是智慧二元論、因素分析、等級資料相關分析法的提出者,也是英國皇家科學院的院士,他曾經指導過在英國留學的傅斯年。緹欽訥(Edward B. Titchener)是康乃爾大學的教授,也是結構學派的最重要推動者之一。霍爾(G. Stanley Hall)是早期兒童及青少年研究的最重要推動者,美國心理學學會第一任主席,也是克拉克大學的第一任校長。
3. 馮特本人著作等身,使得心理學成為科學界的一員。例如,他在1874年出版了《生理心理學原則》(Principles of Physiological Psychology);有人認為它是心理學史上最重要的一本書,因為這本書是第一本心理學課本,馮特在書中展露了他將科學方法導入心理研究,使心理學成為科學的強烈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