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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萬物的本質》精采內容試閱

導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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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圖斯.陸克瑞提烏斯.卡魯斯(Titus Lucretius Carus,約99/98-55/54 BC)是位啟蒙詩人,他唯一一部流傳後世的詩作是《論萬物的本質》(De Rerum Natura,縮寫DRN)。關於他的生平我們所知甚少,且記載多無法確定。儘管如此似乎還是能從這部作品,隱約地窺探這位詩人的一些個人特質。例如,雖然無從得知陸克瑞提烏斯是否出身貴族,但他顯然是位有文化教養的人。因為他不僅精通拉丁文,也熟悉希臘文,且對這兩個語言寫成的作品涉獵頗豐。此外詩作裡的詩句顯示,陸克瑞提烏斯對羅馬城內的活動瞭如指掌,對城外的鄉村風光也十分欣賞。這或許透露出一個訊息,如羅馬上層階級的生活習慣,陸克瑞提烏斯極有可能在羅馬城內外皆有住處。另外第四卷1277提到,陸克瑞提烏斯已婚,同卷1037-1287關於性愛的討論,也表現出他是位愛小孩的人,但如Smith教授所言,我們無法據此推論陸克瑞提烏斯有養育小孩。

若陸克瑞提烏斯是出生於西元前99或98年,那他的生命歷程中經歷過三件重大的歷史事件。一個是西元前82年蘇拉(Lucius Cornelius Sulla, 138-78 BC)對薩尼恩人(the Samnites)滅族屠殺,他時年十八或十七歲;另一件是史帕爾拓庫斯(Spartacus,約111-71 BC)在西元前73年領導的奴隸革命,兩年後失敗收場,最後導致六千個奴隸被凌虐致死;第三是陸克瑞提烏斯三十六或三十五歲時卡特利納(Lucius Sergius Catilina, 108-62 BC)的叛國,卡特利納戰死後,羅馬當局才平息此亂。在此時代背景下陸克瑞提烏斯接受及追隨伊比鳩魯(Epicurus of Samos, 341-270 BC)及其學派的思想—追求平靜的生活—應不是一件難以理解之事。

這部詩作是獻給一位政客蓋伊烏斯.梅米烏斯(Gaius Memmius),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 106-43 BC)知道這部作品,並大加推崇。在西元前54年寫給其胞兄的一封信中,西塞羅讚美這是部精湛的作品,作者是天賦極高的詩人(Ad Quintum II, 10)。根據西元後四世紀的基督宗教學者聖傑洛姆(Saint Jerome)的記載,陸克瑞提烏斯為愛瘋狂而自殺,西塞羅將其遺留的詩句編輯成書。然而聖傑洛姆的記述應是源自西元後一世紀的傳記作家蘇艾投尼烏斯(Suetonius)記錄的故事。後世的研究者咸認為此二人的記述皆不可信。

身為一位詩人,他的哲學任務是以六格韻詩來闡述伊比鳩魯的思想,雖然伊比鳩魯本人並不認為詩足以承載哲學思想。然而希臘早期哲學家,如巴曼尼德斯(Parmenides)及恩培多克利斯(Empedocles),皆以詩體完成哲學論述。特別是後者在《論自然》(Peri phuseōs)裡以詩文表達自然哲學的思想,對陸克瑞提烏斯有深刻的影響及啟發。Warren教授甚至認為,陸克瑞提烏斯為其詩作定的篇名de rerum natura,其實是向希臘哲學致敬,因為在早期希臘哲學裡有諸多作品的篇名為《論自然》或《論事物的本質》(Peri physeōs tōn ontōn)。陸克瑞提烏斯的詩作主要是以伊比鳩魯的作品為藍圖寫作,可惜後者的著作皆已失佚,現僅存斷簡殘篇留世。然而陸克瑞提烏斯所用的詩篇名令人聯想到伊比鳩魯的《論自然》,在伊比鳩魯傳世的書信中《給希羅多德的信》(Letter to Herodotus),可被視為《論自然》的摘要大綱。陸克瑞提烏斯以詩表現伊比鳩魯的哲學思想有心靈治療的目的:為使人類免於對諸神與死亡有不理性的恐懼,他藉由鉅細靡遺的方式解釋說明我們身處的宇宙本質,這是個物質宇宙,且神祇對於人世間的俗務漠不關心,祂們是居住在世界與世界的間隙。換言之,一個人必須理解自身的存在條件—宇宙的運作、諸神的狀態與活動、人靈魂的本質及思想與感覺—才能將自己準備好過祥和寧靜及幸福的生活。

壹、伊比鳩魯及其學派思想

既然陸克瑞提烏斯的詩作內容是建立在伊比鳩魯的思想上,或是闡述說明後者的哲學,理解伊比鳩魯的思想體系,有助於我們掌握《論萬物的本質》的思想梗概。伊比鳩魯的思想主要有兩個源頭,一個是西元前五世紀的德謨克利圖斯(Democritus)的原子論;另一個是西元前四世紀的小蘇格拉底學派裡的錫蘭尼學派(The Cyrenaics)主張的享樂主義。伊比鳩魯的哲學體系,主要由三部分構成:kanonikē(判準)、物理學及倫理學。以下分述之:

一、Kanonikē(判準)

kanonikē主要強調感官知覺(aisthēsis)、預先觀念(prolēpsis)及感受(ta pathē)是判準。何謂感官知覺?伊比鳩魯主張它是感覺器官與外在客體間物質上的接觸。以視覺為例,經驗世界的客體,從其表面不斷向外發散(effluence)速度極快且與該客體有相同結構的薄膜或影像(eidōlon),與我們的眼睛發生碰撞或接觸(epibolē)產生該物的視覺。若一個感官知覺發生,這個接觸必定要而且真的發生,亦即感覺官能與感覺客體散發出的影像確實撞擊接觸。這是為什麼伊比鳩魯認為所有感官知覺皆為真的理由。此外當上述的撞擊接觸發生時,會產生一種印象(phantasia),且印象這個概念不只適用於視覺,在其他的感覺官能上亦適用。因此伊比鳩魯不僅主張所有的感官知覺皆為真,他也認為所有的印象皆為真。這句話意謂,一個真正的事件發生在感覺的活動中,即一個感覺官能確實地與一個真正的物體擴散出的影像接觸。因此感官知覺無真假之別,但有清晰與模糊之差,因為在某些例子上若外在客體與我們距離接近時,關於它的感官知覺是清晰的(enargēs),但若距離較遠或我們不專注時,則感覺印象較不清晰。事實上感官知覺是非理性的(alogos),它只會如實地報導與掌握它所接觸到的事物,不會做任何改變,故一切感官知覺皆為真。既然所有感官知覺皆為真,它們都不可被駁斥;若有人反對或否決感官知覺,他將失去最起碼的判斷的標準。一如陸克瑞提烏斯所言:一開始錯誤的標準—即不相信感官知覺的真確—會使得之後的推論扭曲錯誤。

強調視覺的發生是由於眼睛這個感覺器官與從經驗客體發散出的「薄膜」實際碰撞,似乎建議視覺如其他的感官知覺,只需藉有「碰撞」就能產生,不需在光線充足的條件下。然而若接受此建議,對伊比鳩魯的視覺理論便有所誤解。儘管我們無法在伊比鳩魯現存的文獻裡獲得相關的論述,但陸克瑞提烏斯在《論萬物的本質》第四卷,提供了完整的視覺發生說明。在黑暗中雙眼的通道被黑氣阻塞,無法感知從經驗客體傳送來的薄膜;然而在明亮的環境裡眼睛的通道是暢通的,它們能接收到外在客體傳來的薄膜的撞擊,產生運動,即視覺(337-352)。因此感覺主體與感覺客體發散出的薄膜間的撞擊或接觸,對視覺以外的感官知覺是充分且必要條件,但對視覺言僅是必要,而非充分條件,因為視覺的產生需要光線協助。

根據上述,感覺器官與可感覺客體間的互動,提供給我們的是關於可感覺事物的「資訊」,不必然是確實的「知識」。伊比鳩魯意識到感官經驗在知識的獲取上有其侷限,因此他提出第二個判準「預先觀念」來確保知識的獲得。預先觀念與感官知覺也有密切關係,預先觀念是指,對一物經常的感官知覺所形成關於該物的記憶。因此它是存在於心靈中的事物,對與之對應的外在經驗客體有完全的「掌握」(katalēpsis)(《給希羅多德的信》51)。值得一提的是,感官知覺是純粹物理經驗產生的結果,但預先觀念則是出於人的心靈抽象活動;此外預先觀念不是人類共有的意見或觀念(koinē noēsis),而是那些不允許在他們所關注的事物上有任何虛假意見侵入之人的心靈裡,自然產生的共通意見或觀念。這觀念是被關注的事物「輪廓」(hupegraphē),之後再藉此基礎形成完整的概念。西元前一世紀的伊比鳩魯學派哲學家菲婁德穆斯(Philodemus of Gadara)曾以人會朽為例論述相關議題,他說:我們首先藉由每個人都相信人會朽,這個概括前提,來建立這個「相信」是人性的內在部分;然後再從此前提推論出所有人都有此相信(LS 18G)。若預先觀念排除了虛假意見,那它本身就是明確的或自明的(enargēs),所以它是判斷的標準。因此當伊比鳩魯說預先觀念是自明的,他是指它與客觀事實「直接」對應符合,無需任何額外的驗證與推論。再者,我們用以稱呼事物的字詞及名稱(onomata),預先觀念賦予它們意義,使得我們能說出有意義的語言表述。

第三個kanonikē是感受。事實上所有的感官知覺都是感受,但伊比鳩魯所說的感受是快樂與痛苦。第一個判準,感官知覺,幫助我們確立經驗事物存在;第二個判準,預先觀念,協助我們以正確的方式描述經驗及判斷真假;第三個判準指導我們行為。快樂,對伊比鳩魯而言,適合(oikeion)生物,但痛苦與之疏離或有敵意(allotrion)。此外藉由這兩個感受我們知道何事可選擇,何事應避免。換言之,所有的生物,包含人類,皆有趨樂避苦的天性。快樂之所以適合我們,因為它向我們指出一條不受干擾的生活方式;痛苦不適合我們,因為它指向通往敗亡毀滅之路。伊比鳩魯強調,平靜的生活是依循自然而活的生活。因此感受是真理判準之一,因為它們指引我們走上真正適合我們的生活(LS 21N)。

值得提醒的是,上述三個判準—感官知覺、預先觀念及快樂與痛苦的感受—是進行任何一種探究時應遵循的,但伊比鳩魯並未主張它們移除了所有的謬誤。如上所言,感官知覺的真僅止於表象層次,預先觀念的妥適應用能確保知識上不犯錯,若不當地將前者與後者視為同一,則錯誤發生。此外雖然三個判準皆以經驗為基礎,但在經驗中有許多事物微小到無法以感覺官能感知,只能用類比的方式說明它們的存在及活動。伊比鳩魯因此在這三個判準外,還提出兩個次要的判準或原則。一個是當我們從遠方觀察一物,例如觀看一座燈塔,關於它是座方塔的判斷僅能是暫時的,因為這個判斷有待確定(prosmenon epimarturēsesthai),只有當我們近距離觀看燈塔時,才能有信心地確認它是方是圓。另一個原則是,有些事物我們無法就近觀察,如天上的星體,就只能依賴假設,若沒有任何證據反對這個假設(mē antimarturēsesthai),我們應接受它為真。這是為什麼伊比鳩魯主張,一個現象或事件可以有一個以上的解釋,且我們不應該輕易地選擇一個解釋,而放棄另一個解釋,若兩個解釋皆無合理證據可以駁斥。

根據上述可清楚地知道,伊比鳩魯所言三個主要判準及兩個次要原則的基礎是感官知覺。閱讀《論萬物的本質》讀者不容易意識到陸克瑞提烏斯在詩作中對此觀點有所著墨,但因此驟下斷言,kanonikē對陸克瑞提烏斯而言是次要的概念,或許不是對作者在詩作裡呈現的思想之恰當理解。確實,如上述,《論萬物的本質》是一部關於自然哲學或物理學的作品,知識判準的問題不是它主要的議題,但這並不表示詩作的作者忽略判準的重要。陸克瑞提烏斯有言:「事實上共同的感覺指出微粒是就其自身存在;除非一開始對此所建立的信念是堅定的,關於不可見事物我們將無物可參照,我們無法以理性的方式確立任何事物」(I, 422-425),以及「有什麼比我們的感官知覺本身更確實,以什麼我們注意真與假?」(I, 699-700)。這兩段詩句傳統上學者們咸認為,陸克瑞提烏斯依循伊比鳩魯的思想,主張感官知覺是真理的判準。換言之,雖然陸克瑞提烏斯在詩作裡沒有特別論述判準的詩句,但他間接地或暗示地引用了伊比鳩魯的判準概念。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迪歐金尼斯.拉爾提烏斯(Diogenes Laertius)曾說:雖然伊比鳩魯的思想體系是由判準、物理學及倫理學構成,但「將判準與物理學結合(homou)是經常的作法」(DL X, 30)。這個慣常的操作,不僅可見於《論萬物的本質》,亦可見於歐伊農安達的狄歐金尼斯(Diogenes of Oenoanda)的碑文中。例如關於物理學的碑文裡,感官知覺(aisthēsis)與自然(phusis)並置(TEI Fr. 1);此外在物理學裡討論視覺、思想及夢(TEI Fr. 9-10)。誠如Smith教授在注解碑文時所言:「由於伊比鳩魯的系統是建立在感官知覺的正確性,且由於感官知覺的說明無法不參照物理學,判準與物理學無法避免地相互連結,它們不被分開來處理是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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