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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學校」之夢──從世界史的視角看日本的臺灣殖民統治(上)(下)》精彩內容試閱

第四章 臺南長老教中學校的變化:從英國母教會的「分店」到「本島的學校」(1900-1910年代)(摘錄)

為了「開化文明」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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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學校構想的出現

臺南長老教中學校(以下原則上省略「臺南」)第一任校長余饒理歸國後,1901年新任宣教師費仁純(Frederick R. Johnson)接任第二任校長。1904年時,教師共五人,包括費仁純及其夫人、林燕臣、許凌雲、井上秀夫等。林燕臣如同本書第三章所述,是有秀才功名的讀書人。1898年受洗,在長老教中學校教授漢文、習字、作文等科。許凌雲(1862-1944),澎湖出身,有科舉考試的秀才功名。1892年受洗,教授漢文譯聖經等。還有一位姓井上的日本老師,經歷不詳,但他投稿到《使信月刊》的文章中提到:「如果想在這個島活下來的人,一定要學日本語。」因此得到聘用。

當時學生數只有三十餘名,整體來說是臺灣人信徒小圈圈中規模很小的學校。值得注目的是,1903年度的學生中有林茂生與趙天慈(1889-1975)。林茂生是前述林燕臣的兒子,趙天慈是傳道師趙爵祥(1847-1918)的兒子。林茂生後來對學生時代回憶如下:自己在學校讀書時,臺灣社會充滿「迷信」且「缺乏科學知識」,呈現「悲慘而黑暗的狀態」。該校在這樣的狀態中,比其他地方更早「輸入泰西科學,也為了傳其宗教」而創設。

由此可見,他從歐美宗教及科學的導入,看到該校存在的意義。而且值得注目的是,他並不認為兩者是對立的,甚至要選一邊的話,他認為科學比宗教(基督教)更為重要。

林茂生與趙天慈二人,都於1908年在宣教師與教會關係者的財政支援下,前往內地的同志社普通學校留學,歸臺後在母校任教。林茂生後來擔任理事長,趙天慈是戰後第一任臺灣人校長。由此來看,我們可說學校擴張的胚胎在此時期已形成。

1903年的《臺南府城教會報》上,刊載一篇提倡創設八年制學校的〈議說東西學〉。發起人是臺南太平境教會的長老吳道源(1868-1928,吳海)。在旨趣書中表明,「開化文明」為最重要目的,以福州英華書院、東京明治學院等為模範,希望創設五年制的普通學部及三年制的高等學部;課程包括日文、英文、漢文之外,還有歷史、地理、算學、物理學等一般科目;設立經費及維持費須募集5至6萬圓捐款。

這個提案,如果就日本內地的學制來看,就是想要設立包含中學校層級及高等學校層級的八年制學校。雖然沒有明白寫出,但這可說是當時已設的中學校中,第一個設計五年制的課程。當然這個提案的重要性,並非只有延長中學校年限、提高程度而已。在課程中沒有聖經,可見學校排除過去宗教教育中心主義,也對教會外人士開放,立志成為高等普通教育機關。

發起人吳道源自神學校畢業後,至新樓醫院實習,學習過西洋醫學,成為醫師,1902年在臺南太平境街新設教堂時,捐了大半土地,家境富裕。吳道源實際到各地考察後,深感臺灣的學校非常落後,不用說日本內地的學校,就算與對岸福州相比,也是明顯落後,因此有這提案。南臺灣的信徒中,高金聲留學福州英華書院,高耀長老的兒子高天賜(1872-1902)也於1887年至該校留學,1898年自大學部畢業。內地或對岸「開化文明」的動向,確確實實地傳到臺灣。

有不少人贊同吳道源的提案,包括神學校教師高金聲、長老教中學校教師林燕臣、牧師劉俊臣等南部教會的中堅人物。甚至宣教師當中,巴克禮、宋忠堅等也署名贊同。這些似乎都是以個人名義贊同。1904年1月13日舉行的臺南宣教師會議議事錄中,記載「有報告指出最近有些個人設立Anglo-Japanese College的運動」,被說是「個人」運動;1月20日的紀錄中亦有:「關於Anglo-Japanese College創立,有一封吳海寄來的信被提出來討論,後來決定先不管,以後再說。」從提案者是吳道源(吳海)一事來看,可知這裡的「college」就是前文提到的八年制學校。

當時中國的Anglo-Chinese College,被譯為「英華書院」,因此如果是Anglo-Japanese College,應可譯為「英日書院」(或「英和書院」);但南部中會的議事錄等漢文資料,皆記錄為「東西學(校)」或「中西學(校)」。宣教師重視學校是位於日本帝國境內,因此才稱其為Anglo-Japanese College吧,但是信徒卻沒有用「日」或「和」,而用了「東」或「中」。從名稱的相異,也可看到宣教師與信徒的想法之間具有微妙差異。

2月11日的宣教師會議中,由宋忠堅與費仁純擔任委員,檢討具體問題,在4月7日提出報告。委員首先詳細說明設立維持所需經費,因為日俄戰爭已經開始,很難募集到必要的捐款2萬圓。討論結果,甘為霖表示反對,主張不要再引起倫敦宣教本部的警告;馬雅各二世(James Laidlaw Maxwell, Jr.,第一代醫療宣教師馬雅各之子)附議。他們反對的理由是如此將導致財政困難,而無法保障新來的歐美人教師。巴克禮和宋忠堅雖提出修正案,主張委由海外宣教委員會判斷,但投票後被否決。此日參加宣教師會議的只有上述五人,長老教中學校校長費仁純也贊同甘為霖,結果是三比二的微妙差距。

引起倫敦本部海外宣教委員會的警告,確有其事。同年5月在倫敦舉行的英格蘭長老教會大會中,提到「〔在臺灣〕一名長老至內地旅行回來後,提出Anglo-Japanese College的設立計畫」,但並非由教會直接經營,而是由宣教師與本地人教師為共同經營者而構想的。此外,報告書中還提到這是以美國系教會經營的福州英華書院、英格蘭長老教會經營的廈門英華書院為範本,這名長老正準備寫信給卡內基請他捐款。

此處出現的廈門英華書院於1899年,由英格蘭長老教會取代倫敦宣教會,成為核心經營者。中文和聖經相關的科目之外,全部用英文上課,畢業生免試即可得到愛丁堡大學及香港大學的入學資格。該校設立翌年發生義和團事件,但在廈門因為對日軍出兵有很大的反感,居民認為英國人可以預防日本永久占領廈門,反而對英國人抱有好感。上述突然出現的卡內基,應該是指蘇格蘭出身的「鋼鐵大王」卡內基(Andrew Carnegie)。雖然後來並沒有從卡內基那裡拿到捐款,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論福州英華書院或卡內基,都參考了美國的動向。

吳道源等人的提案是自己募集必要的資金,有求於宣教師的只有教師派遣而已。即使如此,仍因在宣教師會議被否決而中斷。吳學明著眼於這個提案的重要性,指出宣教師關心的是長老教會的教勢擴張,而非高等教育的普及。他引用當時長老教中學校學生趙天慈的回憶證明。趙天慈說他從某宣教師那裡聽到「讓你們愈有學問,會讓你們後來愈怨恨我們」,這要如何妥當解釋呢?結果,宣教師的判斷和忽視高等普通教育的總督府方針同步調。

但是,吳道源等人的提案並不是沒有帶來任何變化。費仁純針對東西學校的報告主張,應該整備中學校,而非擴充原有的「優質初等學校」;此外,為了提高中學校水準,應該開始英語教育。實際上,1908年起,英語變成三、四年級的必修科目。如本書第一章所見,英格蘭長老教會以使用當地語言傳播「福音」為原則,對英語教育態度消極。這個提案之後,雖然和過去一樣,教授漢文及教會白話字,但也在提高教育程度的脈絡中導入英語教育。這正反映臺灣人信徒的期待,即為了「開化文明」而要求更高度的教育。此時剛好是對岸中國廢止科舉的前一年。

「治外法權」時代的結束

日本領有臺灣以後大約十年間,長老教中學校雖然都有日本人教師以日本語授課,但是臺灣總督府幾乎沒有干涉。開始出現變化,是在1905年。這一年總督府廢止1898年制定的《私立學校設置廢止規則》,而新制定《私立學校規則》(府令第88號)。此規則除了仿照內地的《私立學校令》(1899),規定教員的資格之外,也規定如果違反此法令將關閉學校。

從總督府的立場來看,如何一面維持與歐美列強的合作關係,同時收回列強在臺灣的權益,是重要的懸案事項。在經濟界,如同矢內原很早就指出的,三井物產、三井合名會社、大阪商船等在總督府的大力保護下,資本進入臺灣;日俄戰爭前後成功驅逐寶順洋行、三美路洋行、得忌利士汽船公司(Douglas Steamship)等外國資本。日俄戰爭勝利後,日本對歐美列強的發言權也提高,才正式開始整理權益,《私立學校規則》制定也是其中一環。但是,歐美資本在臺灣如果不賺錢就撤回分公司即可,而宣教師的教育事業則開始變成與當地人共同合作的事業,因此兩者有不同發展。

1906年6月,巴克禮為了對應新《私立學校規則》,向當局提出認可申請文件。從此申請書的附件資料,可以看到當時學校的狀況。

神學校以「臺南長老教會福音書院」這個名稱提出申請。教員有巴克禮、高金聲、森武敏三人,學校的目的是「專門養成基督教傳道師」。神學校畢業後,要擔任傳道師服務,屬於職業教育機關,因此不收學費,並發給宿舍費及餐費。

中學校則以「臺南長老教會高等學校」的名稱提出申請。其後就任校長的萬榮華回憶,在英國,比初等教育高的學校,一般稱為high school,因此翻譯成「高等學校」。宣教師會議的紀錄中,也經常混用middle school和high school,可知其使用「高等學校」一詞並不奇怪。這個名稱雖然一度被認可,但臺灣於1907年設立以在臺內地人為對象的中學校之後,總督府開始設計可以和日本內地學校體系整合、往上經高等學校,至帝國大學的路徑,因此又恢復中學校的名稱。這個時期,日本語或漢文的名稱表記很曖昧,「長老教中學校」或「長老教會中學校」混用之外,有時加上「臺南」,有時不加。此外,教會相關資料中,經常使用「新樓中學」一詞。這是由於行政統制沒有強到一定要統一學校名稱。

根據申請時的文件,修業年限為四年,入學資格為12歲以上,並未將公學校畢業列入入學條件。學費全免,食宿費用每年收28圓,貧困者可以減免為6圓。教員有廉德烈、森武敏、林燕臣、許凌雲、林茂生。林燕臣的兒子林茂生從在學時即擔任助教,畢業後成為正式教師。學科課程有聖經、漢文、修身、國語、英語、數學、地理、歷史、博物、生理、習字、體操、唱歌等。漢文有「臺語漢譯」,國語有「臺語日譯」、「日臺翻譯」,漢文、國語的課堂中,也會學習以教會白話字寫成的「臺語」—這裡指廈門地方通行的閩南語—之讀寫。歷史有「聖教歷史」,地理有「猶太地理」,看起來像普通科目的課程也有濃厚的宗教教育色彩。

後來林茂生曾經投稿〈本校創立四十週年回顧〉一文到臺南長老教中學的校友會雜誌。文中認為1906年在學校發展中有其重要性,他是這麼說的。

本校的第一期(1885-1905),是「傳統式宗教教育」時代。因為是神學生的預備教育,因此對信徒的子弟教授聖經、漢文、科學知識。例如「地球是圓的,所以從東往西前進,又可以從東邊回來」,是最早教這種「神奇知識」的學校,也是「將西洋文明輸入本島的先驅者」。學生畢業後,升學神學校,或是擔任新樓醫院或彰化醫院的助手,而成為醫師,「以西洋醫術為業,而成鉅富者不少。」與教會外的「外界」幾乎沒有來往,在清國政府時代,「與英國國旗同在治外法權」之下,即使到了「帝國政府時代」以來,總督府也幾乎沒有干涉。

本校第二期(1906-1915)以後,過去治外法權般的狀態,逐漸變得不可能,1906年得總督府正式認可,「打開政府交涉的開端」。但這個交涉大概只是每年做一次定期報告,或地方長官出席畢業典禮等,還只是形式上的監督。此時期信徒受到福州英華書院、廈門英華書院影響,要求設立「中西學」,提高長老教中學校的學科程度。他們不滿足於「純宗教教育」,而是希望雖仍有宗教課程,但原則上是高等普通教育(基督教主義式教育)。然而,「因為學校當局固持基於二十年來傳統精神的宗教教育主義,不容易聽進此等要求。」

上述林茂生的回憶可以看到,他將1905年《私立學校規則》的頒布視為「治外法權」狀況結束。但在1900年代的狀況,對信徒而言,和總督府的關係相比,與宣教師的往來具有更重要的意義。「中西學」即前述的東西學校。「學校當局」,這裡是指宣教師會議,用「不容易聽進」一詞,表現出對宣教師委婉的批判。

林茂生對1910年代以後狀況有如下描述。因為「學校當局」駁回「中西學」的提案,反而讓信徒更想要高等教育機關。隨時間發展願望愈來愈大,最後終於在信徒間出現「想要買中西學建築用地,捐給學校」的想法,南部中會也決議募集新校舍建築基金。「宣教師會也表明,雖然遲疑很久,但感受到本島方面的心意」,表示贊同,而拿出建築資金的一半。如同此處所說,到了1910年代以後,很多宣教師都接受信徒高等教育機會的要求,轉向與本地社會合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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