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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新法的再省思:「財政政策或社會政策?新法的性質、實效與影響」講座側記

講題:財政政策或社會政策?:新法的性質、實效與影響
主講:方震華(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陳雯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時間:2023年2月1日 14:00-15:30
地點: 臺北國際書展(臺北世界貿易中心,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五號1樓)

文/張哲僥(京都大學大學院人間・環境學研究科博士後期課程)

北宋神宗朝的王安石變法一直是國際宋史學界關注的重大課題,海內外研究論著繁碩。臺大出版中心今年出版梁庚堯教授新著《北宋的改革與變法-熙寧變法的源起、流變及其對南宋歷史的影響》,該書廣泛整理相關研究成果,詳細說明王安石變法的背景、內容及其影響,並加入作者對既有研究的看法,亦成一家之言。本次書展邀請到方震華與陳雯怡老師導讀與對談,闡明該書討論課題大要及其偏重方向,並提出在梁教授的研究基礎上,得以深入思考的問題。

本書成書源流

講座開始,梁庚堯教授先以影片的方式簡要說明該書的撰寫源流。本書原型是臺灣大學86至102學年度之間的講座課程「北宋的改革與變法」的講稿,除講授期間多次修改外,更於民國106年退休後開始改寫,並添寫新的研究成果,同時採納二份審查意見修改,終於民國111年完稿。該書雖為教科書,綜述各家研究成果,但內容仍有作者關懷課題的重心,以及獨有之觀點。

財政政策?社會政策?

講座第一階段由方震華老師介紹該書的核心論題:熙寧變法究竟屬於財政政策還是社會政策?

方老師首先指出歷史書寫本就是對「過去」進行選擇性的記錄與分析,故不同時空的書寫者會對熙寧變法有不同的認識與理解。以楊仲良《續資治通鑑長編紀事本末》、李華瑞《王安石變法研究史》與該書在熙寧變法具體內容編目上的異同來說,梁老師所論條目幾乎與李華瑞相同,而楊仲良所列則有許多與軍事相關條目。這是由於軍事政策非王安石所重,多與宋神宗關係較為密切,而二十世紀以來的學界對熙寧變法的研究重心則為王安石推行的政策。這種研究重心的建立始於1908年梁啟超所著《王荊公》一書。

梁啟超將王安石推動的政策視為社會主義改革,有別傳統以道德角度評論王安石。其後,中國與臺灣學界繼承此說,皆強調變法中社會主義的意義。直至1980年代後,此傾向才逐漸淡化。梁老師書中更直接強調熙寧變法的動機為財政問題,應視為財政政策。

本書的編排與特色

方老師接著分享該書的特色。其一,該書討論重點為熙寧時期王安石推動的變法,而甚少著墨於元豐時期神宗主導的政策。其二,梁老師同時著重討論熙寧年以後的政治史,包含對外戰爭、朝廷黨派分野、北宋末期新法政策的廢止與推行。此等篇章多立基於學界長期對北宋政治史的研究成果,但行文間卻不乏見有梁老師對各家說法的見解。其三,該書的後半探討新法對南宋歷史發展的影響,包含軍事、經濟、科舉政策以及地方社會救濟。這些篇章立基於梁老師個人治南宋史的研究成果,多為其他研究未曾觸及的議題。

整體來說,該書討論北宋時期的部分多著重財政政策,而論及南宋時期則轉為著重地方行政、治安與軍事政策。這個重心轉向是由於王安石推動的政策在宋朝歷史中地位的變化。儘管熙寧變法失敗,但許多政策實際切合社會現實的需求。因此,南宋時期仍可見到許多新法的政策與制度,僅是在名目上、形式上有所改變。有關南宋對新法的評價問題,則有待梁老師現正著手撰寫《南宋朝野論王安石與新法─聚斂或理財之爭、政治地位的升降及國禍根源的究責》一書,將能對熙寧變法始末與影響有更全面的認識。

多元學術的討論與刺激

有別於梁庚堯老師的書寫角度,美國學者則是討論熙寧變法中「政府(state)-民間(society)」的互動關係,即討論宋朝的經世之學。

舉例來說,梁老師與包弼德(Peter Bol)皆曾引用朱熹的〈婺州金華縣社倉記〉。本書強調朱熹亦認同青苗法與社倉的關係,二者扶助農民的精神相同。包弼德則強調朱熹之文說明社倉以士大夫取代青苗法中的政府職能。從此案例來看,美國學者並不注重新法的「社會主義」的目的,而更重視兩宋士人對改變現實環境的不同主張。

正如宇文所安(Stephen Owen)所說:「(學術)有時要問新問題,或用新方法式闡述舊問題。」方老師認為梁老師的著作總結中文學界長期關懷的問題,今後研究者或可選擇新的問題,又或以不同的方式切入問題,提出有說服力的「新見」。

講座後半由陳雯怡老師分享該書讀後的延伸思考問題。陳老師強調梁老師著作詳實地考證並解說史實、史料中的深難辭彙,對於歷史系學生來說,該書是相當好的教材。此外,在梁老師的扎實研究基礎上,我們能有哪些更多對歷史問題的思考呢?

變法的社會經濟背景

梁老師於該書提出一個核心的問題「熙寧變法是社會政策還是財政政策?」可以進一步思考的是為何政策可以同時具有社會面與財政面,以致產生爭論?這背後是何種體制、何種政治社會結構?梁啟超說明熙變法的社會意義時,強調的是「抑兼併」,即壓制國家與人民之間的富民社會階層。由於新崛起的富民階層跟經濟具有密切關係,故國家推行「抑兼併」時也就同時兼具社會與財政二層意義。但政治、經濟、社會結構是否產生變化呢?不管是「財政政策」或「社會政策」,曾試圖改變結構嗎?

二十世紀初內藤湖南等日本學者提出唐末變革論,指安史之亂後包含政治、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全面性變化,經濟上是所謂的「商業時代」,「兼併」便應放在此脈絡中理解。熙寧變法「理財」的設計可說是對宋代新結構的回應。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並疏理新法中,有哪些內容與新的社會經濟結構相關,其改革的目標又是如何解決此結構衍生的問題。陳老師進一步指出:如果把新法視為國家面對新時代的應對政策,目前看來,國家僅是取代這個勢力,而非扭轉商業發展的趨勢。

兩宋之際:熙寧變法對南宋的影響

雖然書名及主題是「北宋的改革與變法」,但副標題「對南宋歷史的影響」不僅是本書的一大重點,也是梁老師對熙寧變法研究的一大貢獻。梁老師書中指出「(新法)大部分的政策、制度,如果不是延襲了下來,就是以另外的面貌重新出現。」書中仔細疏理新法與南宋改革制度的相似面貌,因此我們可以進而思考:如果真的存在制度上的延續,則這種延續具有什麼意涵?如果北宋的改革主軸是反省並解決當時社會經濟結構的問題,則南宋提出相似政策、制度一點是否代表這樣的社會經濟結構亦延續至南宋?

美國漢學界近四十年來提出針對唐宋變革論的補充、修正,他們認為時代的變化主要發生在兩宋之際,並關注國家與精英的關係,精英的地方主義,地方精英主持的社會建設等問題。如果說北宋是以王安石等以國家為主導的改革,南宋則是鄉人、士大夫等地方菁英的自發性改革。

然而,梁老師書中提出幾點兩宋的延續與轉變:①中央政府在財政上延續具有掠奪性的政策;②保伍等成為新的地方體制;③個別地方官推動的經界。從這些觀察來看,「財政政策」面的延續或可說是國家掠奪更甚,「社會政策」面的延續則轉往「社會」,即讀書人、官僚、地主或資本家三位一體的「讀書人」。那麼,從財政中央集權的面相來說,我們應如何看待「北南宋變革」的說法?

衝突與對立:熙寧變法與黨爭

書中的另一個重點是討論伴隨新法而生的黨爭,梁老師仔細討論黨爭如何從「意見對立」逐漸轉化為「人群對立」。黨爭初期,如王安石與司馬光雖屬不同黨派,互動間仍存有溫情,而後才逐漸轉化為黨派間極端的對立,簡化為「好人」或是「壞人」的區別。這種人群的界定與標籤等如何形成、何時形成等課題,或許能在梁老師下本新著中得到更詳細的認識,也值得我們反省當前的社會。

北宋的對外關係:歷史上的「如果」

陳老師緊接著提出:梁老師此書開宗明義提出北宋政治史兩大問題:對外關係和改革運動,對外關係始終是形成、影響改革運動的歷史環境。如果宋朝當時仍面對同樣的社會經濟結構,卻沒有外部敵人的壓力,這樣國家是否仍有極大的財政需求,進而推動這些改革政策與制度?商業時代的結構變遷本身會造成這些改革嗎?儘管歷史不太處理「如果」的問題,但嘗試思考此問題應能讓我們重新釐清熙寧變法與當時社會、經濟、政治、外交等諸因素的因果關係。

陳老師對談中提到,閱讀該書時偶然會想到發生於當今世界中相似的問題。比如當時面臨「兼併」的社會經濟結構,讓人想到新自由主義後形成可與政府抗衡的大型獨佔企業。變法中「抑兼併」的政策又與現今反省新自由主義的論述有何異同。或如大政府、小政府的討論,或與現今黨派對立之政治社會的對照等等。陳老師最終則再次強調,簡單比附並非歷史學的研究方式,惟有在如梁老師如此扎實的研究基礎上,才能進而反思我們生活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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